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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属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教发〔2006〕6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学院实施奖学金、贫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制度的同时,对个别遇到特殊困难和境遇的学生进行救助,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实施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学生本人或家庭在校期间突遇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者;学生在校期间被盗、且无法得到赔偿和补偿者。 二、
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学生特殊困难救助工作小组 组
长:颜鲁信 副组长:周凤岐
高洁 甘毅 成
员:陈斌 郑金娥 胡敏哲 段兴聪 冯小东 尹新俐
鲁禄 三、
经费 此救助工作的经费从行政事业费中开支。 四、
救助程序 如发生上述情况者,系部将需救助学生的情况核实后书面报告院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报表”,经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救助金。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学生 救助 通知
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抄送:院领导成员
院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18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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