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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处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处室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处室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3、根据院党委和行政的工作安排,负责起草和执行学生工作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
4、主持召开处室会议,传达通报上级的指示精神,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协调全处,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审查处理文件、报告、报表,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及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
6、调查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并组织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7、负责全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学生的奖惩,积极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8、积极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和贫困学生的资助。
9、加强学生队伍工作的建设,指导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评。
10、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新生军训和学生毕业证发放和离校工作。
11、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监察督导处室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和团委的各项工作。
13、负责本处室与学院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和配合工作。
14、负责管理好学院学生会、文艺宣传队、学生社团工作。
15.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