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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现设处长1人,副处长工2
人,分工负责本处的全面工作。 一、学生工作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处的全面工作,向主管校领导负责。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处的贯彻执行。 3、负责拟定本处每学期、每学年的学生工作要点。 4、起草本处部分重要文件,审定本处的重要文稿。 5、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协调好本处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6、负责与上级的工作联系,协调与其他处、部、系之间的工作关系。 7、协助副处长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副处长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 8、负责本处经费的使用,掌握使用情况和开支项目的审批。 9、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10、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管理、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及学生刊物编辑工作。 承办学校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处副处长(二)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的工作,向处长负责。 2、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处的贯彻执行。 3、协助处长拟定本处每学期、每学年的工作要点。 4、起草本处有关文件,审定本处部分文稿。 5、负责学生经费的管理,审核学生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 6、负责制定学生各种奖项及补助的评定标准和表彰奖励标准,并核定比例和名额。 7、分管负责学生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各类保险事宜。 8、分管新生接待、注册报道,组织入学教育工作和校徽、学生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9、分管各系辅导员及班主任管理工作(含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及奖罚);学生邮政代办工作。 10、协助处长做好与上级的工作联系,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 承办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处副处长(一)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的工作,向处长负责。 2、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处的贯彻执行。 3、协助处长拟定本处每学期、每学年的工作要点。 4、起草本处有关文件,审定本处部分文稿。 5协调学生处与各系之间的关系,负责督促检查各系的学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6、协助处长做好与上级的工作联系,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分管各系学生工作,协调学生处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督促检查各系学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7、分管学生档案的接收、归档、整理、检索、查阅和转接工作。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留级等手续。 8、分管全校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核发毕业证书。负责指导各系部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9、分管公寓学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学生违纪情况,对学生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各类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11、协助处长做好学生的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有关学生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状态。结合实际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 承办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一、学生管理奖罚处理,保险事宜 1、
负责制定学生各种奖项及补助的评定标准和表彰奖励标准,并核定比例和名额。 2、
负责学生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各类保险事宜。 3、
负责新生接待、注册报道,组织入学教育工作和校徽、学生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4、
负责各系辅导员及班主任管理工作(含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及奖罚);学生邮政代办工作。 二、学籍管理,学生活动 1、负责学生档案的接收、归档、整理、检索、查阅和转接工作。 2、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留级等手续。 3、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核发毕业证书。 4、负责指导各系部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各类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
负责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及学生刊物编辑工作。 6、
负责公寓学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学生违纪情况,对学生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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