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权威。本着“宣扬法律,维护权益”的宗旨,让同学们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关注法律,塑造自我。由基础部、水利工程系联合申请,经院团委批准,于2010年6月成立了法律学社。
6月24日下午三点在汇知方学术报告厅进行了法律学社成立仪式,出席本次成立仪式的领导有学院副院长刘巧华、学生工作处处长李更生、计划财务处处长高洁、院团委书记鲁禄、基础部副主任胡敏哲、水利工程系主任于永庆、副主任冯永斌、团总支书记闫世伟及法律学社指导老师林丽琴。仪式上刘院长宣读了关于法律学社成立的批复,高处长宣读了学社的章程,鲁书记 宣读了学社的组织机构。
成立仪式结束后,林丽琴老师进行了“大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的讲座。

(水利工程系/供稿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