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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书记鲁禄

鲁禄,男,1972年12月出生,1997年12月入党,甘肃省积石山县人。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西北民族学院乐舞系声乐演唱专业。历任排长、副指导员、团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助理员,甘肃省第八届青联委员。现任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文件、决议、指示,并对团委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院党委、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主持规划团委每学年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团总支工作。

3、主持召开团总支书记会议、院团委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和工作。代表团委报告工作情况,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考评奖惩等问题。

4、每学年初制定团委本学年工作计划 ,根据计划将目标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负责检查、落实团的工作计划,将工作进度和工作实效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照《共青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做好对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协助党组织选拔各级团干部。具体指导团委干部和团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就专(兼)职团干部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向学院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关心各级团干部的学习生活情况。

6、按有关规定和党委要求参加院党委和行政的会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既要认真执行院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团委的文件,又要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7、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8、"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定期到学生中了解情况,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解各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培养和树立典型,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9、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民主、团结、协作的风气。

10、负责全院学生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社团工作。

11、负责各团总支干部的考核及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评选表彰;向党组织推优及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12、完成学院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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