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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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你是第28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10-7-20
第一条 为了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对象为我院中层负责干部。 
第三条 廉政档案中记载的主要内容是:建档人基本情况,本人年度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本单位对其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廉洁从政民主评议结果,诫勉谈话内容,本年度违纪违法问题登记和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评价意见等。 
第四条 廉政档案一人一档,每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填写上报一次。建档工作由院纪委负责,先由本人填写部分内容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意见,最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和纪委据实填写应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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