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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学生在学完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之后,还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这既是考核学习成绩的重要方式,又是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促进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向水平、实际应用能力转化,以及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学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教委和甘肃省教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的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以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职业技能所需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知识为原则,从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中选题。论文题目应与所学专业和主要课程相联系,不要脱开专业。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1、应当遵循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运用有关专业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具体分析,尽可能收集足够的第一手资料,从中提炼观点,取得规律性的认识,并探讨解决的方法。力求做到:观点正确、材料可靠、分析透彻、论证有力、结论科学,既要避免概念演绎,空泛议论,又要避免材料堆砌,就事论事。不许抄袭别人的成果,严禁找人代笔。 2、论文要求主题明确,结构严密,合乎逻辑,文字通顺。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程序 (一)确定指导教师。 (二)选择论文、设计题目。学院印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供教师指导学生选题时参考。学员要通过酝酿、思考,慎重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确定毕业论文题目。然后,由指导教师向学员推荐或指定参考书目。题目须上报教务处审核,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 (三)撰写提纲。提纲初稿须交指导教师审阅,然后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意见修改,再请指导教师审定。 (四)搜集材料。在论文撰写及设计开始前,应注意调查搜集有关材料,力求材料丰富、翔实,多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撰写、设计初稿。进入写作阶段后集中精力,独立完成。初稿完成后,自己要反复修改几遍。 (六)审阅定稿。初稿完成后须按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再次送审,直至指导教师认可为止。最后将毕业论文誊写清楚。指导教师要在《学生论文评审意见表》上填写具体意见。 (七)递交论文。毕业论文连同《学生论文评审意见表》,一起交指导教师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要对学生的论文先行阅评。 (八)论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的论文集体讨论后评定成绩。 (九)再行评审。毕业论文未获评审委员会通过,则不能毕业,但学生可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准备,半年至一年后再行评审。 (十)存档。评审通过后,将论文交学生所在系存档。 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 学生撰写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有关专业较深的理论和政治素养的助教、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聘请指导教师以本院教师为主,如教师人员不足,也可聘请其它院校及有关单位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员或者企业一线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的专业与指导的论文必须对口。 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12名学生。 (二)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严肃认真,有始有终,对所指导的论文负责到底。 2、指导学生选定设计、论文题目,提出参考书目。 3、指导学生拟定设计、论文提纲。 4、指导学生进行设计、撰写论文。 5、检查学生的设计、审阅学生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在设计、论文上写出评语,并填好《学生设计(论文)评审意见表》。 6、常和被指导的学生见面、联系,指导、检查、督促学生做好设计写好论文。但不得代笔。 四、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必须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是鉴定学生学习成绩、公正评价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组织保证。 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委员为主任委员,负责评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评议、质疑工作,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阅标准,评定设计、论文成绩。 2、举行设计、论文评审,确定设计、论文成绩,并进行签名。 3、成绩评定本着公正原则,从严掌握。优秀设计、论文一般不要超过学生设计、论文数的10%;设计、论文质量太差的,不应降低标准勉强通过,要保证所通过设计、论文的质量。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档次评定。 其具体标准是: (一)优秀(相当于90—100分) 1、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 2、能密切联系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或自己的思想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或有所创见,对指导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能力较强。 4、材料丰富,数据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别、加工和整理。 (二)良好(相当于80—89分) 1、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有关专业知识。 2、能较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指导现实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结构严谨,层次较分明,文字通顺,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4、材料比较丰富,数据基本可靠,能较好地进行鉴别、整理和运用 (三)中(相当于70—79分) 1、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错误,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有关专业知识。 2、能联系工作实际,表明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分析的深度不够。 3、数据运用比较准确,主要数据可靠,文字通顺。 4、收集使用了一定的资料,较好地进行鉴别、进行了一定的整理。 (四)及格(相当于60—69分) 1、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错误,能基本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已学的有关知识。 2、尚能联系工作实际,基本上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分析较肤浅,或罗列现象多,中心不够突出。 3、有一定的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文句尚通顺。 4、收集和使用了一定的资料,进行了一定的整理。 (五)不及格(60分以下) 1、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或有关专业知识水平很差,甚至有常识性错误。 2、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3、材料零乱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差。 4、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 5、对于抄袭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论文,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毕业资格,只发结业证书。 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有关环节的时间安排 先在毕业班进行动员、组织辅导和进行设计、写作准备工作。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设计、论文工作。论文采用三稿定稿制,要求学生写好设计、论文提纲,经指导教师审阅、修改予以确定,收集资料,开始撰写,拿出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修改,指导教师提出第一稿修改意见将稿件返还学生,进一步修改后再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提出第二稿修改意见,学生修改后方可定稿。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