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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教务处 作者:jwc 时间:2007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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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级、院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系: 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教高厅[2004]13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度甘肃省高等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07]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省级、院级精品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是我院各重点(特色)专业开设的基础和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应体现我院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的专业课程。 2、申报课程要求已开设3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专职教师。 4、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5、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或课件,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二、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各系要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的标准及其说明,2007年度重点建设和推几门批精品课程(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各申报1—2门精品课程,地矿系、机电系、环工系各申报2—3门精品课程),在此基础上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2门省级精品课程。 在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一份,申请精品课程的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材料。 2007年4月1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申报表后,在4月19日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组织评选院级精品课程。 三、其他 请各系领导要重视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与教务处精品课程负责人冯小东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工作,随时关注校级精品课程的信息。 附件:1、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
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申请表 附件: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系
附件2 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 一、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说明 1.本评估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估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并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①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的关系。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估方案分为综合评估与特色及政策支持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综合评估占7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3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二、精品课程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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