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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审二下”的编制审批程序。
每年十二月份,计财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甘肃省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预计下年度教育经费收入。在校内办公网上发布年度部门预算要求和报送格式,各部门在预算年度元月份将用款计划报计划财务处(一上)。根据会计稳健性原则的要求,院内预算必须保证重点,综合平衡,不列赤字。在保证学院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计划财务处以部门上报的年度支出项目为依据,以上年度学院教育经费实际支出为参考,以零为基数重新编制当年的支出预算,报学院审核(一审)。对部分变动较大的项目反馈给部门(一下)。部门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核实调整用款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计划财务处(二上)。计划财务处修正后报院领导会签(二审)。院长代表学院签发,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执行(二下)。
支出预算一经签发,即具有指挥全院经济活动的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
在年度预算之外发生的特殊以及突发事项可申请追加预算,按程序审批后,送计财处监督执行,追加预算必须专款专用,挪用或更改项目者,不予报销。追加预算申请审批表(单)发布在校内办公网,清院属各部门下载使用。
分管院领导和处、部、系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根据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范围、额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要注意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的行为,坚决贯彻勤俭办教育的方针。计财处对预算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学院任何部门都不得发生无预算或超预算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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