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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业务单位工作时间的衔接配合,提高外出办事的成功率以及内部工作效率,特将院长审批经济事项工作日,计财处各项工作时间规定如下,敬请各部门予以遵守。
一、院长审批经济事项的时间
星期一 上午8:00——9:40
星期三 下午2:40——5:30
星期四 下午2:40——5:30
二、财务审签、借款、报销、冲账、查询工作时间
上午8:00——12:30 下午2:40——5:20
星期一上午 星期二全天 星期三下午
星期五上午 星期四全天
三、内部复核、记账、报表,外出办理业务时间
星期一下午 星期三上午
星期五下午 星期六上午
四、资金结算中心对学生办理存取款等业务时间
星期一 ———— 星期四 上午9:40 —— 12:30
下午2:40 —— 6:00
星期五 下午2:40 —— 6:00
星期六 上午9:40 —— 12:30
对经营户办理业务在上述时间内穿插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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