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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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你是第720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08-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职代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均由本次“两代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名。

四、第一届职代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均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被选举人获得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一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以获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大会应对不足的名额再行选举。再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获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五、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职代会常务委员会为11名,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为9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为3名。各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院各部门工会会员充分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由“两代会”筹备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缺席,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出席本次“两代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凡是我院的正式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时,在其姓名右边对应的投票栏内画一个“Ο”;投反对票时,在其姓名右边对应的投票栏内画一个“X”;投弃权票时,在其姓名右边对应的投票栏内不作任何记号。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时,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栏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相应的投票栏内画一个“Ο”。投弃权票者,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大会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 1名,计票人3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监票、计票人员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工会委员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和计票员。

八、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开箱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选举计票完毕,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监票组全体成员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得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在全体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08]                            进入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