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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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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资环院〔2006〕48号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为了全面提高应对我院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学院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甘肃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影响和威胁学院正常教学、生活、工作和影响学院稳定局面的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群体性上访、围堵、冲击学院,干扰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事件;
2、群体性打架斗殴,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构成刑事案件的;
3、集体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重大安全生产等造成人员伤亡或水源及环境污染的重大事故;
4、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紧急事件;
5、散布错误言论、进行“法轮功”等邪教反动宣传、窃取国家机密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
6、敏感时期进行非法游行、示威、静坐、抗议等群体性政治事件;
7、危及或可能危害上级来访的首长、外宾的紧急事件。
二、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上一级机关没有介入之前,完全由学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处置,密切配合。
三、组织领导及职能分工
1、成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吴英成
副组长:孙祖眉、时宁国、包应宗、祁克顺、颜鲁信、王履宣、刘巧华、郑绍忠
成员:谢军武、高峰、郑志龙、梁乃方、宋元文、朱建平、王一平、周凤岐、鲁禄、高洁、锁冠侠、杨旭、甘毅、杨映红、史宗福、朱德印、周德信、黄夷白、袁爱宁、张琳、马文婷、唐华、李更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主任:谢军武。
职能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调动各部门参与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物质及车辆。
2、宣传部负责事件处理全程中的对外公告、新闻发布。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
3、工会负责,人事组织部、教务处协助处理涉及全院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4、学生工作处负责,四系两部协助处理涉及学生合法权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5、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各类物资的保障。
6、保卫处负责突发事件的报警、局面控制、自救、现场的保护、调查、取证、搜集证据。
四、处理程序
1、初发阶段
(1)通知。有关部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首先采取积极自救,迅速判断事件发展的变化、范围、性质,逐级通知本处室领导、院总值班领导,由总值班领导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和副组长决定,根据事件发展的变化、范围、性质,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请求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介入;
(2)赶赴突发现场。院总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迅速感到突发现场,向现场人员了解事故原因、进展情况,采取自救措施,并进一步商量对策;
(3)指挥疏散人员。凡涉及化学危险物品泄露及人员密集的事件时,院总值班领导首先采取迅速指挥疏散人员,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确保人身安全;
(4)对话。对群体性事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保卫处负责对行为过激者进行控制,并与现场其他人员积极沟通,化解矛盾;
(5)保护现场。必要时,自行组织人员先拍照,帮助公安部门保留、收集证据。
2、处理阶段
(1)派人在现场进行指挥协调,与配合处理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调配人员、物资;
(2)召开现场会。依据现场情况,及时碰头,部署处置工作,进行分工协作;
(3)疏散人群。逐步疏散现场人员,避免人员拥堵、交通堵塞、破坏现场,防止出现起哄等现象发生;
(4)通报。宣传部门接待新闻媒体,通报事件发生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理结果,堵塞虚假信息的传播。
3、善后阶段
(1)记录存档。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结果,整理存档,并正式上报有关部门;
(2)召开事故总结会。分析事件出现的原因,查找事件暴露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
(3)追究事故责任。查找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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