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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16:03
联系我们
校本部:0931-8799133
东岗派出所:0931-869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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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火防盗自查工作的通知
[2008年1月23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兰州市东岗街道办事处转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07] 22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公私财产不受侵害,学院保卫处将于2008年元月25日至30日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元月25日前,各部、处、系进行防火防盗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保卫处。
检查部位:
后勤处:学生食堂、库房、配电室、锅炉房、茶炉房、学生公寓。
办公室:车队库房、车库、档案室。
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
图书馆:图书室、阅览室。
各系:实验室、机房、库房。
学生处:电影院。
国资基建处:各经营店铺。
请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本部门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保 卫 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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