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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一、凡在学院党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基本建设、财务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材料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学院档案。

二、学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便于开发和利用。

三、学院各类文件材料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学院各项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四同步”: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验收档案工作,具体分为:

1、党政类:

三纳入:纳入学院各处室的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和职责范围。

四同步: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党政档案工作。

2、教学类:

三纳入: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四同步: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毕业分配、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证明同步。

3、基建类:

基本建设档案工作主要纳入基建规划和计划,纳入基建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4、财务类:

三纳入:财务档案应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制度;纳入财务工作计划、规划;纳入财务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同步: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务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务档案工作。

第二节  基本任务


一、学院综合档案室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传达党和国家、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制定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规划全院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各处室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3、对学院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移交、销毁及对各处室此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集中统一管理学院的各类档案(党政文书、教学、基建、设备、财务、声像档案)并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5、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检索工具、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

6、负责到期档案的鉴定、移交清理、销毁等工作。

7、完成学院交 办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处室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处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其它应归档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3、定期向学院综合档案室移交有关档案及资料。

4、完成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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